有機農產品驗證標章已發布更新樣式,舊標章可以使用至2019.08.23,請通過有機驗證的客戶注意庫存情況。
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電采園。
詳見「法規標準」
或法規連結:https://gazette2.nat.gov.tw/EG_FileManager/eguploadpub/eg024161/ch07/type1/gov62/num20/Eg.htm
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第三條修正條文
第三條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農產品標章之規格、圖式如附件一至附件三。
本條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,已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驗證合格之農產品及其加工品,其農產品經營業者於驗證合格之有效期間內,得於施行後一年內繼續使用舊標章。